2010年2月25日星期四

OVERISM~过火主义

Facebook是让个个人都成为主角,
所以,主角是不用死的~
因为还有一堆咖哩菲护航,
帮你挡杀~帮你开枪~帮你杀人~

Facebook之所以成功,
是因为满足了Every1 can be the leading actor/actress 的欲望。

但是,
请不要太over...
因为有些人就是崇尚Overism,过火主义。
什么是过火呢?
就是三餐都要公布报告的那些,
早餐想吃什么,然后早餐吃了什么,最后早餐吃了等午餐~
重复回午餐想吃什么,午餐吃了什么,然后等晚餐,以此类推!
哇,大佬啊,是不是很Over,一天里面就要看到9个进食的Post~


不是说不可以Post,而是分享也要有层次,
一样东西post一次,那进食的Post不是可以减低去3个咯。
虽然post这种东西是免费的,
但是也要照顾一下Friend的眼睛的嘛~

做了主角,去评论你,又好像不对,
不评论你,又继续在那里Over...
那,一定要走到最后的一个选项吗?
Delete & Block?
这个选项也是很OVER,为什么?
因为很小件事而已喔,劝人家不要Over而已喔~

其实,自己也是有卷入过这种事件,
有一个叫Elson Tang的人,
染了一个头发,
然后就不断的在发布自己的照片,
染完后发,一款多张,
下午再发,多款多张,
傍晚又发,不同Pose, 不同角度,
甚至顺应咖哩菲的要求,把头发遮着.....
这种Overist,过火者,
实在是Over~~

其实就好心点出他很Over的看法,就Comment如下:
“一直打广告,就只是一个头发而已”
马上让主角感到危机四伏,
深怕主角地位不保,赶快就在Wall那边Post:
"看不爽我的人可以Delete我”
大佬啊~你的心玻璃做的啊?
结果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Delete人家,
毕竟只是让他知道,Over是不好的,
就在自己的Post里回应:
现在的人越来越自我,不能接受批评,接受不了就Bye Bye啦!
结果真的自废武功,自己Delete了我,还Block了我!
无聊到~但是还是谢谢他有自知之明~

好啦,那怎样才不会太Over咧?
一样事件Post一次就好了,
不要一样事件多重Post...
那就很谢谢大家的配合啦!

3 条评论:

Blogger ST_one 说...

又有火了!快逃啊!
FB 本来就是一个很自我的东西。那些看不过眼的,不block的话,就只能一笑置之。

2010年2月25日 12:05  
Blogger sam 说...

逃不了啊~被火烧到尾巴了。。。
T.T

心情好坏好难猜
有点忧闷把车开
某某人受人眼白
就快透不过气来
对你把笑容给卖
爽爽就来个慢待
不爽就说声byebye

好好玩~别那么生气啦!!!

2010年2月25日 17:27  
Blogger Vaughn 说...

哈哈,我没有生气啊~
我只是学Gag姐在这里教大家新的词汇~

2010年2月25日 18:10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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